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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修改情况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11 00:55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6年1月31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大会主席团:

按照大会日程安排,1月30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根据安排,在各代表团参会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以及省人大机关厅级领导干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代表审议意见。大会简报组安排报告起草工作人员到部分代表团进行了旁听,对大会简报进行了认真阅研,汇总了审议修改意见。

代表们认为: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积极作为,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明显,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内容丰富,部署2016年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具体,符合湖北人大工作实际。工作报告主题鲜明、文风朴实、重点突出、创新性强。代表们表示赞同这个报告。同时,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主要有:

1.有的代表提出,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加大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立法队伍培训和立法机构能力建设。处理好立法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质量先行,数量服从质量。

2.有的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供给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作为监督重点,使监督真正取得实效。

3.有的代表提出,要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省市县人大三级联动等方式,丰富监督形式,提高监督实效。

4.有的代表提出,要重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就长江经济带湖北段生态建设作出决定。省人大常委会要及时修改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相关法规,有利于指导地方人大开展工作。

5.有的代表提出,省人大常委会要细化代表联系办法,进一步加强与基层人大代表联系;加强代表培训,丰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创新议案和建议办理流程,加大议案建议督办落实力度,增强办理实效。

6.有的代表提出,要加大对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动省委《决定》的全面实施。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特别是要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及时制定《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还有的代表提出了一些文字修改意见。上述意见,有的已经吸收在修改后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有的将在修改和实施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时予以采纳。会后,将把各位代表对《报告》的审议意见逐条整理,印发常委会、各专(工)委组成人员认真研究,在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落实。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