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5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10∶00时。
代表提出建议的截止时间为1月31日2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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