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号)
《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2月1日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