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3月29日下午,本次常委会会议对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审议,委员们赞成批准该条例。3月30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条例再次进行了审议,认为该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与上位法相抵触,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
审议中提出的文字修改意见已转告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由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作相应修改后公布施行。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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