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3月16日,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认真审议。
委员会认为,该条例不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符合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建议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时,建议删除条例第三十二条。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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