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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省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15 02:02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6年3月1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2015年7月27日-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郭生练所作的《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交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6个月内回复研究处理情况。2016年1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送省人大常委会并抄送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3月16日,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

委员会认为,省政府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解决问题措施得力,并取得明显效果。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机制,科学制定各项规划,继续大力推进武陵山试验区建设和深化“616”对口支援工程,全面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及民生改善支持力度,着力推进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城市民族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方法,出台具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强化“1+1”帮扶措施,进一步推动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开展督办检查,进一步推动了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此外,对当前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明确了今后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工作重点,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衔接落地。

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建议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