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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决议落实情况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1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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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同志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预算调整草案,批准了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报告的审议情况,形成了审议意见,并转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近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了《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决议落实情况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按照监督法及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这个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认真研究处理和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实行中期规划管理,健全预算分配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统筹使用,完善预算信息公开体系,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合理分配转贷新增债券资金,全面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不断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体系,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加强;积极统筹省级政府出资,科学合理设计基金运行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合规尽快使用实拨帐户资金,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并建议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