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全省县乡两级应在2016年12月底以前完成人民代表大会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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