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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决议落实情况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1-17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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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0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同志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我省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我省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报告的审议情况,形成了审议意见,并转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近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省人大常委会转报了《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决议落实情况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按照监督法、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这个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认真抓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和落实,及时下达了分地区政府债务限额,认真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债务限额对债务管理、风险防范的关键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消化存量债务,积极指导市县妥善处理或有债务,严格要求各级政府不得违法违规进行担保,政府债务余额得到合理控制。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并建议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