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吴自友、于新华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许学斌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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