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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2-01 01:30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鸿忠

各位委员,同志们: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为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我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本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为我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努力把我省的科教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以创新的巨大能量,推动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

物业管理是在住房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新兴行业,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生福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有利于规范物业服务和监督管理活动,将更好地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立法、监督职能,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为民立法、为民监督的为民情怀和“人民利益至上”的工作宗旨。近年来,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我省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总体形势不断向好。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本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全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以本次立法和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扣时代脉搏,顺应人民期盼。共享发展是“五大发展理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首开全国之先河。这是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努力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共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变成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决定》从“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保障措施”三方面入手,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共建共享和保障民生的制度性安排,立足于“保基本、保重点、补短板、守底线”,坚持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进程中,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决定》的颁布实施,将会推动全省上下进一步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共享发展。全省上下要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决定》要求,扎实推进我省共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的湖北篇作出应有的贡献,让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湖北省旅游条例》在全省的贯彻实施,今年5月至6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了旅游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省旅游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贯彻实施工作表示肯定,对执法检查报告表示赞同。同时,大家也指出,当前旅游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全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要求,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旅游法律法规,抓住旅游业“大发展”黄金机遇,使旅游业真正成为湖北重要战略性产业,努力形成“一业兴带百业旺”的良好发展格局,树立起良好的湖北旅游大省形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上半年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今年上半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面对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围绕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年度计划,统筹推进稳增长、转方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克服洪涝灾害等不利影响,全省经济保持“稳中有进、进中向好”态势。下半年,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的战略目标,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千方百计稳增长。要在弯道超越的基础上,积极转换发展思路、拓宽发展路径、增强发展动力,推进我省经济发展换道超越,奋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5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5年省级财政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对我省去年财政工作和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当前财政收入增速持续放缓与刚性支出需求增加之间的矛盾亟待解决,部分地方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要调整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以上审议意见,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对于下一步的审计工作,大家指出,要切实强化审计整改,加强督办,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追责问责。要结合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充分运用审计成果,积极推进依法理财,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2016年上半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依法履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两个报告表示赞同。随着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千方百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进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为湖北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对以上报告的审议意见,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整理后转交省“一府两院”认真研究处理。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要依法做好跟踪监督工作。

本次会议对《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对《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会后,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法规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表决。

本次会议还审议批准了《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审议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印发了《2016年上半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出席(列席)情况通报》。2016年上半年的四次常委会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成员都能按时参加,表现出了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的纪律规矩意识和强烈的主人翁精神,希望大家继续保持,再接再厉。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今年入梅以来,我省连续遭遇六轮强降雨袭击,多项指标超历史极值。面临98+的雨情、汛情和灾情,全省上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千方百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努力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保持了社会大局稳定,取得了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阶段性胜利。在此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发出了防汛救灾倡议书,在省委领导下,全省各级人大、人大代表同全省人民一起,积极投身防汛抗灾救灾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我省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全省人民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强大动力,努力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定信心,全力以赴,力求实现灾害损失98-,确保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取得全胜,确保实现全年的目标任务。

各位委员、同志们,现在,我宣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