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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16年7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乔余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决定草案的起草过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省委提出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争创落实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先行区、示范区。共享发展是“五大发展理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为推进我省共享发展,根据省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制定《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列入今年工作重点项目。通过作出该《决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共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变成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一致行动。
为起草好《决定》,起草专班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共享发展与社会建设方面的相关政策文件,收集汇编并参阅了有关专家关于共享发展的研究成果。在认真研阅参考资料的基础上,先后开展2次调研,召开5次座谈会,经数易其稿,形成了决定征求意见稿,印发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征求意见。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同志自始至终高度重视《决定》的立项和起草工作,先后对《决定》起草的指导思想、《决定》的主要内容、《决定》中重要内容的表述等,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具体指导《决定》的起草工作。李春明常务副主任先后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起草专班关于《决定》起草情况的汇报,对文稿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
7月8日,秘书长办公会议对决定稿进行了讨论和修改。7月11日,主任办公会议讨论了决定稿,提出了修改意见。7月14日,经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将决定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决定草案的主要内容决定草案除导语和结束语外,主要内容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关于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决定草案提出,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共享发展理念的鲜明指向;坚持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是共享发展的鲜明特征。推进共享发展,必须把发展作为共享的前提和基础,必须兼顾公平与效率,必须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号召全省上下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第二,关于完善共享发展的体制机制。决定草案提出,全面推进共享发展,要坚持保障基本、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坚守底线,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幸福湖北,实现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主要就六个方面的任务作出规定:一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重点从坚持城乡统筹、推进教育公平、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强公共文化建设、加强住房保障、完善公共交通体系等八个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二是完善脱贫攻坚体制机制。要求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坚持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四大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同步推进,打赢脱贫攻坚战。三是完善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要求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等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困难就业人员就业援助力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四是完善帮扶困难群体体制机制。要求加强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以扶老、助残、爱幼、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制度,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五是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围绕“营造绿色山川、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绿色城镇、推行绿色消费、树立绿色新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湖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六是完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政策措施。对推进司法公正、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等提出了要求。
第三,关于强化共享发展的保障措施。推进共享发展,既要牢固树立发展理念、明确发展路径,又要采取有力有效的保障措施,真正把共享发展落到实处。决定草案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即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发挥规划保证作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发挥监督促进作用。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