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7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7月27日上午,本次常委会会议对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批准该条例。7月27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条例再次进行了审议,认为该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与上位法相抵触,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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