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号)
《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9月14日修改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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