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已于9月2日经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审议。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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