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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李春明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会议虽然只有一天,但内容重要,进展也很顺利。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上述审议事项是依照法律规定,为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所做的相关准备。
即将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是在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重要之年、在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在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收官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之中,希望大会秘书处各组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精心服务,确保大会顺利进行。希望出席大会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工)委成员,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以主人翁的姿态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按照大会安排,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不辜负全省人民的重托。要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确保大会风清气正。省“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根据大会安排,到会认真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常委会各位委员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在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在所在代表团认真听取意见。大家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意见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还将提交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进一步征求代表意见,修改完善后颁布施行。省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机构要按照工作要点,逐项进行分解,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全面完成2017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孝感市城乡规划条例》和《荆州古城保护条例》。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经过审议,已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报批的26件地方性法规。我省推进市州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印发了《2016年度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出席(列席)情况通报》。《关于加强省人大常委会会风建设的意见》自2015年1月正式突施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成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履行人大职务优先的原则,坚持按时参加常委会会议,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自觉、严格的纪律规矩意识和强烈的主人翁精神。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年出席率达到了95.4%,有马建中等40位常委会委员全勤,田丰等22位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成员全勤,全勤率较之去年,又有了很大提高。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大家继续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执行“加强会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统筹安排好各自工作,依法优先履行人大职责,确保按时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同时,省人大机关也要强化服务理念,改进方式方法,切实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统筹协调工作,为出席、列席会议的同志提供更加细致周到的服务和保障。
现在,我宣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