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 月16 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宜昌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宜昌市城区建筑物外立面管理条例》进行了审议。法制委员会认为,该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与上位法相抵触,建议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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