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0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废止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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