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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6-12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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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的审议情况,形成了审议意见,转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近期,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按照监督法、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2月8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推动部门协调配合;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大活动扎实开展监督执法;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和规范化建设力度,提升基层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及标准体系;初步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同时,委员会提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持之以恒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夯实各级政府监管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突出“三重一大”和“三小”等基层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抽查抽检和执法办案力度,同时,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加快制定食品、农产品安全标准;不断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
根据3月21 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二次主任会议审议意见,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