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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6-12 08:41   [收藏] [打印] [关闭]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政府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和审议意见的报告》(鄂常文〔2016〕10号)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具体问题,积极落实所提意见措施,依法全面履职,切实推进食品安全各项举措精准落地,全力提升全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期食品安全工作推进情况

(一)健全体系,完善监管链条。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今年先后出台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等10 项重磅制度,为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和制度支撑。特别是在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方面,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4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75号),继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全省各级各部门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整合机构与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完善乡镇农产品监管机构。进一步理顺农业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职能,减少监管交叉,防止监管空白。目前,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划转工作有序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逐步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整合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截至目前,全省93% 的市州完成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近期,省食药安委将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地整合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基层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到位,提升基层检测能力。三是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按照《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41 号)要求,推进监管、执法、检测、信息等资源交流共享。结合近期全省年度督查考评工作,进一步推进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成立及人员编制到位,全省各级公安部门普遍在食品药品监管、农业部门设立警务室或派驻联络室,为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下坚实基础。

(二)聚焦重点,实施精准治理。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大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修复,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管理,开展水稻土壤和稻谷重金属普查式监测,摸清污染情况。开展农业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实施农药、化肥减施工程。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加快解决区域性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问题。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管,严管废物处理处置活动。扩大开展使用钙镁磷肥、稻草秸秆、生物黑炭、土壤调节剂和深耕等修复措施治理耕地重金属污染示范工作。二是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大力开展农业标准生产,鼓励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经营规模。针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问题,开展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扫雷”、“瘦肉精”、生鲜乳、水产品、农资打假等7 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印发《全面推进农药销售处方制实施方案》, 在每个县(市、区)选择2 个乡镇开展农药经营处方制试点。目前,在全省103 县(市、区)中已有76 个制定上报了实施方案,确定农药销售处方制示范门店2000 余家。三是抓重点环节监管。以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为载体,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实施。12月1日,在武汉市召开全省“双安双创”现场会,以示范创建引领全省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严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潜规则”行为,斩断制假售劣的利益链条。10月,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通信管理局、省食药监局联合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严管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要求企业建立落实原料采购验证、农产品进厂抽检、生产过程关键环节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措施。督促食品经营企业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以推行量化等级“外置化”为切入点,广泛开展“餐饮单位贴笑脸、就餐消费寻笑脸、顾客满意露笑脸”活动。围绕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措施,实施全过程监管,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的各项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四是抓重点区域监管。加强大型食品工业园区的综合管理,推进建立示范食品工业园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推进农村食品安全“四好”示范店创建工作。9 月,省食药安办、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食药局6 部门印发《湖北省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12月,省食药监局、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湖北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网络订餐服务行为,加强网络订餐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五是抓重点品种监管。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依法严格注册管理和生产许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管,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专区销售、设置提示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婴幼儿配方食品逐批有检验报告和全程可追溯。加强散装食品销售监管,督促经营者依法严格落实散装食品标识制度。加强进口食品销售监管,严厉打击走私食品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全省共侦办各类食品、农资等刑事案件390 起,抓捕791 人、刑拘406 人、逮捕288 人,涉案金额约5 亿元。

(三)强化基层,提升保障能力。一是加大基层投入力度。省财政持续加大省本级投入的同时,指导各市县乡将本级财政应当承担的资金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在资金分配、投入上向基层倾斜,重点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执法装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及检测仪器配置、“放心粮油工程”、耕地保护、监管信息化建设、应急信息直报系统、舆情监测平台等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二是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省食药监局认真落实“四有两责”的要求,出台《加强食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按照“十个一”的标准,加大基层监管执法办公、设施装备配备,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连续两年投入6540 万元,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统一配备办公设备、执法装备,着力解决基层所基础设施不足、设施装备短缺等问题。今年8 月,为17 个市(州)局、91 个县(市、区)局配发应急和执法装备1765 套(件)。枝江等地出台落实“四有两责”的办法,基层食药监所达到“四室一厅一库”的标准,获得国家食药监总局肯定。三是强化监管人员培训。各级农业部门制定农安监管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广泛深入开展农安监管人员培训。12月1—3 日,为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及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省县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研讨班在武汉举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共计300 多人参加了培训,各位学员普遍感到在食品安全工作认识的深度、法律法规熟悉程度、监管业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省、市、县三级都把基层干部培训作为优化队伍知识结构的重要抓手,系统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学习和培训,真正打造一支业务过硬、技术精湛、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四)完善制度,强化标准建设。一是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以《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出台为契机,制定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省食药监局先后制定了《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湖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省粮食局印发《湖北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的监管。省政府法制办加强对食品安全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审查和备案工作,强力推进食品安全法规文件体系建设。二是加快农安法规修订。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和部署,省农业厅等部门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启动修订《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的工作,重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调整、收贮运环节监管、强化农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以及《食品安全法》相互衔接的部分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健全标准体系。农业部门在清理现有农业标准的基础上,加大我省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包装、贮运等标准的制订工作。省卫计委推进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暨“荆楚风味”特色食品现状调查工作,对已发布的4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跟踪评价。积极推进《恩施腊肉生产操作规范》等3 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相关工作,提高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研制水平和质量,规范、促进地方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宣传,营造共治格局。一是拓宽宣传方式载体。将食品安全纳入全省法制宣传教育总体部署,组建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宣讲团,将《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作为全省理论宣讲、百姓宣讲的重要内容。建设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科普资源库,丰富完善荆楚网“食品安全与健康”专栏、“食药安全情满楚天”科普宣传微信公众号和动向新闻专栏。二是聚焦宣传重点人群。省食药监局专门印发《关于集中组织开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省主流传统媒体、新媒体大力开展宣传的同时,启动“六进”、《食为民安》巡演、“食品安全开放日”等活动。针对从业人员,重点抓好“六个一批”(一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一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一批小作坊业主、一批小餐饮从业者、一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和单位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一批食品摊贩从业者)宣传培训,使从业人员全面了解食品生产经营要求和法定义务,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大力加强执法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履职能力。突出社会公众培训,增强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以“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为平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收贮运经营者作为重点宣传对象,扩大宣传覆盖面。三是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在“荆楚楷模”、“文明诚信企业”等评选活动中,注重培育和选树诚信守法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人等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充分发挥榜样力量,带动更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发挥“双安双创”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的市县积极参与创建、广泛借鉴成熟经验,打造更多的示范样板,形成示范集群。四是强化新闻媒体监督。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管理和引导,督促各新闻媒体正确履行媒体责任,强化正面宣传、杜绝虚假报道、强化有效监督。五是引导公众共治共享。注重发挥校园的教育引导和社会辐射功能,“小手拉大手”,将食品安全意识从学校家庭相互传导,积聚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正能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近日,公布了第二期共105 批次食品抽检结果,发现不合格食品4 批次,均依法进行处置,极大调动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创新开展“食品安全免费快检服务日”活动。在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主要街道、社区服务站等场所设置免费快检点,对消费者购买的蔬菜、水果、肉、食用油等食品,现场开展免费快检服务。目前,全省共开展快检50 多万批次,初筛不合格食品4400 多批次,销毁和无害化处理食品4000 多公斤,充分发挥食品快检监督性筛查作用。食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将《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纳入全省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总体安排,重点抓好对企业和监管人员的法规制度规范宣传,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2017 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双安双创”成果集中展示为契机,广泛运用各类媒体资源,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工作进展、创建取得的成效等。开辟“食美药安荆楚行”专栏,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实现食品药品宣传多渠道全媒体覆盖,拓宽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渠道,营造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良好氛围,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深入推进放心工程和“双安双创”工作。研究出台2017 年食品放心工程方案。全面推进“双安双创”工作,加强对各地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坚持“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根本标准,严格开展省级考评验收,确保各地打造更多的示范亮点,形成湖北特色和经验。高标准做好申报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迎接国家层面的复核、命名的工作,确保我省创建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三)切实夯实基层基础。严格落实“四有两责”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农产品机构改革和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加大对各地机构改革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的指导,确保2017年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全部到位。省食药监局将2017 年确定为“能力建设年”,开展大学习、大交流、大培训、大比武、大考核“五大”系列活动,全面提升监管能力。继续开展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十个一”的标准,2017 年对下转移支付预算1 亿元,其中7000 万用于乡镇所建设,力争2017 年全省80% 的县市区监管机构、50%的乡镇监管所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基层乡镇所执法装备配备、办公场所及设施不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在政策支持、经费保障、服务食品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确保基层有效监管、全面履职。

(四)依法严格加强监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防范风险隐患,强化全程、全链条监管。继续开展农村、学校等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强化高风险食品企业食品工业园区、小作坊集中区、地方食品聚集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重点防控“两超一非”、微生物超标、食品塑化剂等食品安全问题。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制度,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出台《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实现省、市、县三级监督抽检“四个覆盖”(覆盖食品类别、覆盖获证企业、覆盖安全性项目、覆盖产业)。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职业检查员队伍。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主题活动,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在全省大型超市开展“放心肉菜”活动,营造人民群众放心消费与超市提升发展的良好局面。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问责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强化标准制修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订工作,重点制订已知农产品危害因子残留和检验检测以及控管标准和方法。探索更加方便企业的备案工作程序和方式,完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启动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在食品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等方面遴选5~10 家实验室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发挥重点实验室的技术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组织实施,强化质量管理,组织盲样考核或现场检查,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以食源性疾病管理技能大比武活动为载体,考察各地食源性疾病管理技能水平,激发各地各有关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学知识、练本领、强技术的动力,提升综合素质。

专此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