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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晓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审查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8-18 08:49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7年5月16日)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分别于5月12日、14日组织有关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月15日上午召开会议,对刘晓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刘晓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省委对相关同志职务的任免提名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 刘晓鸣等9名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思路清晰,政策理论水平较高,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较强。勤勉务实,敢于担当,原则性强。作风民主,为人正派,自身要求比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刘晓鸣等9名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分别为刘晓鸣95分、王祺扬93分、陶宏95分、马萍93分、肖菊华95分、周汉奎94分、肖伏清95分、周德刚95分、晏蒲柳95分。提请任命刘晓鸣为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祺扬为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陶宏为湖北省教育厅厅长、马萍为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肖菊华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周汉奎为湖北省水利厅厅长、肖伏清为湖北省农业厅厅长、周德刚为湖北省审计厅厅长、晏蒲柳为湖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均是根据工作需要而提出的;提请免去李乐成的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欧阳万坤的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刘传铁的湖北省教育厅厅长职务、柳望春的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吴琦的湖北省监察厅厅长职务、陈安丽的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王忠法的湖北省水利厅厅长职务、戴贵洲的湖北省农业厅厅长职务、张永祥的湖北省审计厅厅长职务、晏蒲柳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钱远坤的湖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均是根据工作变动而提出的。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二、关于谭徽在等同志的辞职

根据省委关于谭徽在等同志的免职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谭徽在同志请求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谢松保同志请求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均因达到退休年龄而提出;胡兴儒同志请求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是因身体原因申请提前退休而提出;张昌民同志请求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是因长期在新疆克拉玛依油田工作,难以履职而提出。以上同志的辞职请求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三、关于王润涛、陈洪波同志的任职

根据省委对王润涛、陈洪波同志的任职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两名同志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根据有关规定,他们都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分别为陈洪波95分、王润涛95分。提请任命王润涛同志为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洪波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均是根据工作需要而提出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四、对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古峰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职的古峰同志,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政治素质好,熟悉法律和检察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完成任务较好,未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为91分。提请免去张正新、王铁民同志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是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提请免去赵进等2名同志职务是因到龄退休。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