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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晓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8-18 08:57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鄂发干〔2017〕95、149、194、216、222、243、258、315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刘晓鸣同志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免去李乐成同志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王祺扬同志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免去欧阳万坤同志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陶宏同志为省教育厅厅长;

免去刘传铁同志的省教育厅厅长职务;

任命马萍同志为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免去柳望春同志的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吴琦同志的省监察厅厅长职务;

任命肖菊华同志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免去陈安丽同志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

任命周汉奎同志为省水利厅厅长;

免去王忠法同志的省水利厅厅长职务;

任命肖伏清同志为省农业厅厅长;

免去戴贵洲同志的省农业厅厅长职务;

任命周德刚同志为省审计厅厅长;

免去张永祥同志的省审计厅厅长职务;

任命晏蒲柳同志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免去其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钱远坤同志的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

请审议决定。

省长:王晓东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