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古峰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张正新、王铁民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免去赵进、程惠琼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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