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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审计厅关于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年5月11日)
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省审计厅会同有关方面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继续加大整改督办力度,切实做到问题整改的全覆盖
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省人民政府及时部署整改工作并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先后向有关地方和部门下发了后续整改通知,要求全面建立整改责任制,限期纠正存在的问题。各地方和部门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原因,精准施策,抓好整改落实,采取上缴财政、归还原渠道、下拨滞留欠拨资金等方式,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新增后续整改金额11.79亿元。据统计,截至2017年4月底,审计发现2015年度预算执行存在问题已整改纠正126.66亿元,整改率为92.07%,其中:上缴财政9.02亿元,下拨滞留资金92.66亿元,纳入专户0.62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6.71亿元,扣回高估冒算工程款12.1亿元,在预算编制中予以规范3.96亿元,调整会计账目、清理纳入预算资金等1.59亿元。但仍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涉及资金10.91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因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四项原则”,其中,对已经下达征收决定还没有征收到位的,不再征收,少征社会抚养费0.61亿元不再征收;二是因多报重报多获取上级财政补助的问题采取扣减以后年度财政补助的方式进行整改,多报重报的财政补助0.74亿元待今年财政部门办理结算时予以扣减;三是因扶贫、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一期建设涉及项目较多,部分项目正在实施或尚未验收,各地正在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调整项目计划和统筹整合使用结余资金,扶贫、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一期建设项目涉及专项资金2.39亿元在今年按进度拨付使用;四是因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还贷压力较大,省交投计提资本金利息5.89亿元已用于还贷支出,省交投将在企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资金压力有所缓解后,积极筹措资金尽早归还。
二、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突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按照中央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直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制定全省行业管理办法或地方规章制度46项,推动和完善了我省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针对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专项资金分配用时较长和部分专项资金跨部门整合不到位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审批规程的通知》,对审批规程进行明确,促进财政资金在规定时限内拨付使用。针对退耕还林中存在的问题,省林业厅下发《关于开展天然林保护、公益林补偿和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改的紧急通知》,明确了排查重点,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和措施,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向19个被审计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再次下发《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后续整改的督办函》,督促地方政府抓好整改落实。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督查,制定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相关文件,健全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和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票据使用管理,全面落实“收缴分离”制度。针对违规支付新农合基金的问题,夷陵区合管办修订了《夷陵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明确规定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患者身份的核实工作。
三、建立追责问责机制,突出对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追究
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化的审计追责问责机制,不仅对具体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开展责任追究。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大同步追责问责和查办工作力度,重点对清理取消行政审批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19个县市退耕还林资金等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及行业开展集中治理,并根据问题性质对962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另外,审计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134起严重违法违纪和经济案件线索正在查办之中。针对退耕还林资金的问题,夷陵区、兴山县纪委在收到问题线索移送函后,及时组织、认真调查,夷陵区纪委对涉及的23名党员干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8人,责令书面检查和廉政约谈4人,批评教育8人;兴山县纪委对涉及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11人、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书面检查6人。
四、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不断完善审计整改督办机制
省审计厅认真履行审计整改过程中的检查和督办职责。一是严格实行审计整改销号制度。省审计厅梳理审计查出问题,对审计查出问题逐条编号,向有关地方和部门发出整改清单,要求被审计单位书面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在收到相关地方和部门的书面整改报告和整改清单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整改的逐条销号。二是严格落实定期回访制度。按照《湖北省审计厅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检查办法》,定期进行审计回访,组织督促检查,审查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单位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三是严格施行跟踪督办制度。省审计厅成立整改督办专班,及时掌握整改进度,逐级汇总整改结果,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加强沟通与联系,实施跟踪督办,同时针对部门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指导建立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机制,严密的整改督办工作链条,确保了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主动接受监督,稳步推进信息公开
公开透明是最有效的监督,审计整改报告信息公开是促进审计整改工作的切入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结果公开,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为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2016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纵向横向的协作配合,积极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统一审计整改报告公开方式、内容和时限,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进一步发挥审计部门审计监督作用,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及相关地方、单位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按期落实到位,形成整改长效机制,助推湖北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省审计厅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