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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8-18 09:21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6年11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所作的《关于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批转省文化厅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工作措施,并多次督办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提高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认识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实现文化小康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提升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基础性工程。王晓东省长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公共文化建设。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文化体制改革、基层公共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

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谋划、积极支持和推进公共文化建设。省委宣传部组织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开展了文化小康建设调研活动。省发改委在编制《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突出推进文明湖北建设,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增强文化产业竞争力作为重要内容。省财政厅加大投入力度,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亿元,比2016年实际完成预算数95.73亿元增长4.5%,其中省本级预算文化经费7.36亿元,比2016年增长23%,并整合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着手设立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评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文化厅确定了“五个结合”的思路,即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精神与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相结合、立足眼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全省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解决现实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上下互动与左右联动相结合,分别组成调研组,开展省级实施意见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督查,赴37个贫困县开展文化扶贫调研,分析研究县级财政投入力度不够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完善了《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扶持县级广播电视台发展的实施意见》,拟报省政府审定印发,《湖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已纳入省人大2017年度立法计划。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意识,认真贯彻全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场会精神,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和标准,其中市州一级除神农架林区即将出台贯彻意见外,其他16个市州已按要求出台文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建设

针对我省基层文化人才不足、专业人才缺乏、乡镇文化站公益性服务岗位配备不达标等问题,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一是加强配备情况督办。采取工作组抽查并督促整改、印发全省情况通报、转发先进县市成功经验等多种办法,推动乡镇文化站公益性岗位早日配齐配好。截至目前,全省配备达标率已由52%提升至60%,较去年有明显好转,其中武汉、襄阳、宜昌、孝感、恩施、潜江等地基本配备到位。

二是督促各地创新机制落实人员编制。省文化厅组织督导组分赴全省17个市州和40多个县(市、区)进行督查,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乡镇文化管理工作方式方法,县(市、区)可在事业编制总量内通过县聘乡用、派出制等形式,加强乡镇文化工作力量”的要求。通过督办,总结推广有关县市创新经验,目前全省有事业编制和享受事业编制待遇的文化站工作人员达到761人,占总人数的29%。

三是将基层文化服务岗位纳入“三支一扶”计划范围。省文化厅与省人社厅达成一致,决定从2017年起将基层文化服务岗位纳入“三支一扶”计划范围,2017年分配100名指标,以后逐步增加。

四是注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省文化厅协调省职改办,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名额分配、评审条件把握等方面向基层文化人才倾斜,适时取消有关门类外语、计算机考试等附加条件,营造更加有利于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发展的环境。

五是启动全省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一季度全省培训专兼职文化骨干10.4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23.6%。六七月份,省文化厅还将举办全省文化站长培训班、全省社会文艺团队骨干培训班,对全省文化站长、群众文艺骨干和文化专业户进行轮训。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实施“两个一百”人才工程,对入选对象进行培训及项目扶持,全年计划举办培训班24期,一季度已举办4期;完善全省系统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制作采购20余部课件供全省系统免费学习。

六是进一步加大示范性培训力度。省文化厅与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共同举办湖北省非遗保护工作培训班,95名基层非遗保护干部参加培训;选送近30名基层文化干部参加文化部示范性培训。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一是创造条件推进省群艺馆新馆建设。针对省级文化场馆的薄弱环节,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省文化厅积极开展省群艺馆新馆立项前期准备工作。5月8日,郭生练副省长专门听取省群艺馆新馆筹建工作汇报,要求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优化建设方案,建设与省级群艺馆职能、功能相匹配的文化场馆设施,最大限度发挥省级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效率。5月9日下午,郭生练副省长一行专程到省群艺馆、武汉市群艺馆、省图书馆旧址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

二是狠抓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调研督办。通过深入调研,建立全省基层“四馆三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展示馆和剧场、排练场、基层文体广场)建设进度数据库、全省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达标情况数据库。加大力度推进基层文化场馆建设,努力消除文化设施空白点。一方面,建立县级公共文化场馆建设通报机制,每季度在全省公开通报县级场馆建设进度,摸清县(市、区)未达标“两馆”(图书馆、文化馆)底数,消除“空白点”,有的放矢推进基层公共文化场馆设施建设。另一方面,督促市、县政府加快推进项目建,约谈建设迟缓项目所在县(市、区)文化局长,由省文化厅主要领导向项目所在地党政主要负责人致信,督促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十二五”期间的22个未开工项目已有6个开工建设,剩余项目正在抓紧开展前期工作,承诺2017年11月底前开工;规划建设的115个县级场馆中,已开工建设98个(其中完工54个),开工率达到85%,其中2016年安排的15个县级场馆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达到100%。

三是加大“三区”基层文化阵地项目倾斜力度。省文化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 扎实推进文化扶贫的实施方案》,制定6个方面19项具体措施,召开扶贫工作会议,开展全省文化扶贫调研工作,拟于7月份在十堰市竹溪县召开全省文化扶贫工作现场会。上半年,下拨资金8000余万元,支持95个县市村级文化广场建设,为28个贫困县的850余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分别配备价值2万元的文化活动设备,助推5个贫困县的30个乡镇、60个行政村数字文化设施提档升级;下拨656万元用于送戏下乡;下拨6300万元用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省政府召开武陵山区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工作推进会,全省“户户通”安装开通112.1万套,开通率达到77.32%;“村村响”建成县级平台92个,村级广播系统21566个,安装音柱和喇叭22.3万只,完成率达到83.75%;实施“百县万村示范工程”,为27个贫困县共198个村配置了广播器材;推进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加强“农家书屋”绩效考评,组织农家书屋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读书活动,并在红安组织开展了农民读书赶集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努力提高文化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省1259家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980.2亿元,比2015年增长10.3%,营业收入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8%,比中部平均水平高0.9%。2017年以来,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出质效稳步提升的态势,包括文化用品的生产、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在内的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均保持快速增长。省财政大力扶持引导,从2017年起,每年投入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我省动漫产业发展。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第三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PPP项目),向财政部PPP中心推荐报送荆门剧院、监利县文体中心、襄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纪念园等6个文化类项目,其中荆门剧院和监利县文体中心已进入项目名单,全国占比接近20%(全国文化基础设施类项目共11个)。积极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武汉市、宜昌市计划2017—2018年分别安排5900万元和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试点工作。大力开展招商引资,2017年以来,省文化厅先后组织北上广深文化产业项目湖北推介对接会,中澳(大利亚)、中新(西兰)文化外贸交流促进访问等文化产业招商活动,一批海外和北上广深的优质动漫类项目、汽车文化项目和演艺项目已达成建设协议或计划落户湖北。进一步加大协同创新力度,省文化厅与省商务厅、长江产业基金先后签署了《对外文化贸易合作备忘录》和《关于文化金融融合加快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主动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开发开放和湖北自贸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部署,与相关各方共同推动全省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实施产业发展“双百工程”,确定“双百工程”企业和项目并授牌,并在《湖北日报》对入选企业和项目进行了宣传;启动2017年度数字出版、学术出版和公益出版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评审;开展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点工作,长江电影集团等7家国有企业纳入试点;大力推进国家新闻出版融合发展(武汉)重点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已于2月25日正式揭牌;全国2017年数字出版管理工作暨知识服务模式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武汉召开,“国家知识资源武汉数据中心”落户湖北;认真组织筹备俄罗斯湖北新闻出版广电传媒周、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第十六届华中图书交易会、第二十七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和第十三届深圳文博会等5个展会,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二是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省委宣传部联合省文化厅、省文联、省作协制定《湖北省大众文艺“五个一百”创建评选实施方案》,拟通过评选表彰百佳社会文艺团队等“五个一百”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全省各地出台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有6个市(州)、32个县(市、区)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文件。省文化厅将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改革的重点内容,2017年安排400万元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向社会文艺团队购买服务。省文化厅年初部署开展了全省第二次社会文艺团队普查工作,拟通过半年时间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档案,分类引导,推动全省社会文艺团队健康发展。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全省各地社会投资文化广场建设的热情不断高涨,省级2000万元的文化广场以奖代补资金撬动了2亿多元的社会投资。

三是挖掘民间文化底蕴,促进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按照“维修一处,利用一处,开放一处”的原则,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前五个月,批复了恩施武圣宫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立项3项、东坡赤壁展示利用等文物保护项目技术方案12项,对羊楼洞明清石板街等16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设计变更等下达了指导意见。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去年底,联合河南、安徽在武汉召开了鄂豫皖三省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座谈会,制定了《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三五”行动计划》,争取在“十三五”期间与河南、安徽共同将鄂豫皖大别山区打造成为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今年3月,召开了全省大别山区革命文物工作会,对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作了进一步研究。推进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争取国家专项资金10527万元,实施了利川鱼木寨等3个传统村落的整体维修。投入2400多万元,以通山县为试点,探索鄂东南古民居保护利用模式;投入3500多万元,以宣恩县为试点,探索鄂西南民族村寨保护利用模式,目前相关维修及展示工作正在实施之中。

五、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立法工作

一是组织广泛宣传。向全省文化部门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要求各地、各单位广泛组织学习宣传,目前全省文化系统正在通过开设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方式进行持续报道,重点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我省在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取得的成绩,营造声势,形成热度。

二是开展专题培训。省文化厅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学习纳入了各地各单位学习培训计划,采取党组(支部)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主题报告会、邀请专家辅导、开展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大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目前,已经在全省非遗保护工作培训班、第二批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联络员会议等培训和会议上组织了专题学习。

三是积极争取出台《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条例立法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目前省文化厅正在抓紧起草条例草案,计划今年底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争取尽快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半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财政投入偏少、服务效能不高、基层文化队伍不稳定、社会参与不足等问题。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制约着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深层次困难和问题,是长期形成的,需要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努力,稳扎稳打,久久为功。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我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把落实政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效益发挥作为主要任务,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文化小康工作总体规划,抓住主题主线,科学设定目标,突出重点任务,明确保障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制度设计、工作规划。二是紧紧围绕中央、我省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开展全面督查,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基层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我们将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和支持下,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