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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8-18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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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的审议情况,形成了审议意见,转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近期,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研究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按照监督法、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5月9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科技兴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人员编制、执法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同时,委员会提出,安全生产无小事,要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对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零容忍”。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
根据5月1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主任会议审议意见,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