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第04号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省审计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8-18 09:17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7年5月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报告的审议情况,形成了审议意见,并转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近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省人大常委会转报了《省审计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按照监督法、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这个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 认真研究措施,进一步加强整改跟踪督办和检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追责问责机制、稳步推进信息公开。截至2017年4月底,共纠正违纪违规问题金额126.66亿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的92.07%;各级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问题性质对962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直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研究制定了全省行业管理办法或地方规章制度46项,推进了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省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整改过程中的检查和督办职责,严格实行审计整改销号、定期回访和跟踪督办制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并建议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