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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对省文明办《关于〈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8-18 09:2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7年5月1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1月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按照《湖北省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5月11日,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对省文明办《关于〈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审议。

委员会认为,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营造志愿服务氛围,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机制、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打造志愿服务项目、提升志愿服务质量,使得我省志愿服务制度化水平整体提升,志愿服务工作呈现良性发展态势,法规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报告反映的情况比较全面客观,赞同该报告。同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围绕条例实施这条主线,紧扣法规条文,反映法规中主要制度、措施的实施情况,更好地展现志愿服务事业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的效果。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改进执法工作、促进法规实施的意见或者建议,推动条例更好地贯彻落实。

委员会还对部分文字表述提出了修改意见。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