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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省旅游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11-07 07:04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7年7月1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岱梨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省旅游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的审议情况,形成了书面审议意见,并连同该执法检查报告一并转交省政府研究处理。2017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送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省旅游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2017年7月11日,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召开委员会会议,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及审议意见研究办理工作,针对执法检查及审议意见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大力宣传旅游法律法规,积极出台配套制度措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加强人才培养,大力开发旅游市场,引领全省旅游行业步入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发展轨道,形成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良性格局。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

同时,委员会提出,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抢抓“一带一路”战略、长江经济带建设机遇,进一步优化旅游产品供给结构,加快全域旅游发展。要切实解决我省部分旅游景区建设条块分割,历史文化资源挖掘不够充分,个别景点重建设轻管理、游客不多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力度,努力将我省建成旅游经济强省,为湖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新征程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