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第05号 >> 文章详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孝感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修改建议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11-07 08:31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7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月25日,本次常委会会议对《孝感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批准该条例,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7月26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进行了审议,提出如下修改建议:

一、删去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二、删去条例中与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复的第五十八条第四项和第七项。

三、建议在条例中增加有关文明执法的内容。

以上说明及其他文字方面的修改建议将批复孝感市人大常委会,由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修改后公布施行。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