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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顺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审查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12-14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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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于9月12日组织有关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5日上午召开会议,对刘顺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刘顺妮同志的免职
根据省委关于刘顺妮同志的免职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免去刘顺妮同志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是因工作变动,根据工作需要而提出,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去孙立君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免去孙立君等3名同志的职务,均因到龄退休而提出,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三、对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彭胜坤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职的彭胜坤、金鑫同志,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比较丰富,政策理论水平较高,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熟悉检察业务,作风扎实,勤勉敬业,自身要求比较严格。根据相关规定,金鑫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为96分。提请免去刘应华等4名同志的职务是因到龄退休而提出。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