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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胜坤等同志拟任职发言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12-14 07:37   [收藏] [打印] [关闭]

拟任职发言

彭胜坤

(2017年9月27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衷心感谢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和安排,使我有机会当面向各位领导汇报思想和工作。

我叫彭胜坤,1968年12月出生,湖北罗田人,1991年7月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到省检察院工作,2005年7月下派宜昌市检察院挂职任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07年1月任襄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3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省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坚持严格要求,勤勉敬业,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负责省检察院反贪局工作后,组织侦查了上级交办的蒋洁敏、王永春、陈雪枫等重大专案,以及其他一批大案要案。具体工作中,注重转变司法观念,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增强司法办案效果。

这次组织提名我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是对我极大的关怀。我深表感谢,真诚接受考验。如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负组织和各位领导的信任与厚望。

一是始终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时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决定、要求,保持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始终积极担当。牢固树立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大局履职尽责。牢固树立公正理念,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努力为“五个湖北”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始终提能增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经济、管理、科技信息和新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工作实效。

四是始终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在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下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五是始终严于律己。坚持务实重行,持续改进作风,严守党纪国法,时刻廉洁自律,永远保持本色。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如果这次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正确对待,保持良好精神状态,认真做好组织安排的工作。

拟任职发言

金鑫

(2017年9月27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于1971年7月出生,中南政法学院毕业后,历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等职。

从检25年来,我在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砥砺前行,不断成长。今天,在这庄严的会堂,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的审议,我深感光荣,倍感关怀。如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忠诚使命,勤勉履职,进一步做到: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服务“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新征程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务实重行敢担当。坚持围绕荆楚崛起的奋斗目标,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大局为主线,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开拓创新,攻坚克难,锲而不舍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抓基层打基础,建设过硬队伍,树立检察机关优良形象。

三、真心诚意受监督。坚决贯彻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配合开展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团结奋进促发展。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上级决议和党组决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助手,讲原则、顾大局,与班子同志坦诚相待,和衷共济,共同履行好法律职责。

五、严格自律守清廉。全面履行“一岗双责”,严守纪律不越矩,严于用权不任性,严以律己不谋私,以夙夜在公、只争朝夕的精神干事创业、秉公司法,全力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如果这次任职未能通过,我一定正确对待,服从组织安排,并改进自我,加倍努力,为检察事业不懈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