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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12-15 01:49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7年9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尹维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法律,对于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7月31日至8月4日,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同志的带领下,深入武汉、宜昌、荆州、黄石、鄂州、荆门6市8个园区23个重点区域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检查表明,全省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仍然处于攻坚阶段,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城乡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量大面广、种类繁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还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几年全省贯彻实施《固废法》的主要工作

全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不断加大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尚未发生重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责任事件,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着力加强固废防治法治建设

我省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20余件,出台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决定、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决定,制定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暂行规定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加强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等文件;实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环评准入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二)着力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按照“生产环节减量化、固废处置规模化、联动执法常态化、日常监管数字化”的工作思路,健全危险废物管理网络,落实危废污染防治的责任措施,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十二五”末,环保部对我省279家(次)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产废企业和经营处置企业合格率分别为81.5%、96%,超过全国79%、79.1%的平均值。

(三)着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大宗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列入工业发展规划及传统产业专项规划之中,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先进技术工艺,促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目前全省发展循环经济国家试点达到21家,华新水泥公司被国家6部委确定为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国家试点示范。全省获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国家基金补贴企业7家,拆解能力1620万台/年,企业数量全国第二,能力位居全国第一。2016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超过2300亿元;全省建材行业年综合利用工业固废超过6000万吨,冶炼渣年综合利用量达1200万吨。

(四)着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全省建成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1354座、配备转运车辆2131台,转运能力达到2.7万吨/天;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87座,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31%。2016年全省累计清运生活垃圾986.83万吨,无害化处理970.16万吨。建成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794座,配备保洁员11.3万人,配置垃圾收集桶(箱)291万个,机动收运车辆2.15万辆,每天有1.4万吨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或就近填埋处置,处置率达到70%。

(五)着力防控农业固体废物污染

以农业投入品包装物有偿回收、农田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为抓手,加强农业生产源头污染防治,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及农业生态环境安全。2016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979万吨,利用率为83.2%,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62%,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仙桃、浠水、宜城等6个县入围2017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

(六)着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执法监管

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络于2015年1月正式上线运行,对1058家危废重点监控企业实时视频监控。2016年以来,共筹措中央和省级资金30.15亿元,用于固废处理处置与污染监管能力项目建设。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15年至今侦办涉污染环境刑事案件58件,其中涉固体废物(主要是危险废物)污染刑事案件36件,逮捕或刑拘犯罪人员74人。武汉海关开展打击“洋垃圾”联合专项行动,2013年以来立案查处固体废物走私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看,当前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仍处于攻坚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

(一)固废防治底数不清,监管难度大

一是全省固废防治工作起步晚,防治意识有待增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对《固废法》的熟悉程度较低。二是底数不清。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远远大于申报和统计数据量。全省固废防治基础工作不扎实,数据统计与真实性有待加强。危废产生单位申报登记力度不够,存在瞒报少报漏报情况。三是监管队伍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强,监管无法实现全覆盖。

(二)全省工业固废存量较大,综合利用有待提升

宜昌市现有磷石膏堆存量已近6000万吨,黄石市因历史原因尾矿累计堆存量已经超过1亿吨,短时间内无法处置消解。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当前我省固废物处理技术仍集中在填埋、焚烧、堆肥等传统处理方式,处理利用等级较低。尤其缺乏大规模、高附加值利用且具有带动效应的环保企业,基础性、前瞻性技术研发方面投入不够,制约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对玻璃、废旧纺织品等低价值再生资源的政策扶持和投入不足,单纯靠市场难以形成有效的回收利用渠道。废旧收音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未出台支持政策,综合利用率不高。产废企业与循环利用企业之间缺乏协作机制,没有形成经济利益产业链,部分固废得不到充分利用,部分固废企业“吃不饱”。

(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平衡,污染事件时有发生

一是部分工业企业超标排放,危废处置不力。2014年,黄石经济开发区6家涉事民企长期超标排放污染物、违法处置危险废物案,是全国首例通过气体排放污染环境致多人中毒案。二是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匹配、地区不平衡问题较明显。武汉市现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2016年产生医疗废物1.88万吨,但由环保部门发证认可的集中处置机构只有汉氏环保工程公司一家,且处于满负荷生产,一旦出现事故或者长时间检修将导致医疗废物无法及时处理。三是医疗废物分类、回收、处置环节依然存在漏洞。2016年,襄阳无良商贩擅自从医院收购130余吨医疗废物并进行非法处置、加工出售,12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逮捕,这是我省首例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

(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尚在起步,管理处置问题较多

此项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一是工作力度不大。由于生活习惯影响和缺乏制度约束,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不强,不少居民仍然“一丢了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尚未构建。二是基础设施不完备。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不完善,尤其是末端分类处置设施建设滞后。三是制度建设滞后。生活垃圾处理标准不高,处理方式单一,主要以填埋为主,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滞后。尤其是干湿垃圾中的废塑料、废纸、废金属废玻璃无法有效回收处理。四是“邻避”效应影响。部分地区有些群众阻挠垃圾处理项目落地。总之,城乡居民垃圾分类行为习惯尚未养成,随意丢弃、倾倒垃圾的陋习一时难以改变;少数小型危废产生企业随意倾倒和处置危废违法问题屡禁不止。

同时,农村畜禽养殖历史欠账,废弃物处理问题突出。

三、几点建议

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生态强省建设,事关“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新征程。要落实新发展理念,增强保护环境、打好治理污染攻坚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湖北山青水绿天蓝。

(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固废治理突出问题

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提升全社会环境意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强化企业固废污染防治的主体意识。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对环境污染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和公开曝光,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把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未经批准,违法堆放、任意倾倒固体废弃物,乱设临时渣场,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和打压。以危废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管理为核心,加强对危废产生企业、处置企业的监管,建立环评、监理、监测、总量联动机制,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切实防控危废环境风险,做到台账清楚、去向明了、处置安全。

(二)加快产业转型与科技创新,提高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努力实现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鼓励企业采取低能耗、高能效的生产工艺、资源再利用和加工回收系统,避免生产过程中过量固体废物的产生或排放,控制固体废物的最终产生量。运用“互联网+”建立固废信息网络平台,不断拓展固废处理协作和综合利用途径。支持固体废物“三化”项目列入科技攻关计划,加大人力、财力的投入。尤其要重视解决我省几个突出问题。一是重视我省沿江化工园区企业的转型升级工作,减少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危废生产量。二是开展磷石膏渣场和尾矿库综合整治,重点督促沿江涉磷企业提高污染防治能力。

(三)加强法制建设,切实提高污染治理法治化水平

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加快《湖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湖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

(四)抓住关键环节,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和垃圾分类

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做法,总结省内基层经验,建议省政府抓紧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办法,深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城乡环境整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