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已于2017年8月25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现报请批准。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