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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审查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8-04-09 07:37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分别于11月15日、22日组织有关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6日下午召开会议,对秦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省人民政府《关于秦军、邱丽新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省委对相关同志职务的任免提名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秦军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思路清晰,视野比较开阔,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领导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比较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强,雷厉风行,敢抓敢管;作风民主,注重维护团结;自身要求比较严格;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为96分。提请任命秦军同志为湖北省商务厅厅长,是根据工作需要而提出的;提请免去邱丽新同志的湖北省商务厅厅长职务是因工作变动而提出的。他们的任职和免职提名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二、关于袁军晶同志的辞职

根据省委关于袁军晶同志的免职通知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袁军晶同志请求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是因到龄退休而提出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三、关于余大桥等同志的职务任免

根据省委对相关同志职务任免的提名和省委组织部代表省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委员会审查认为,余大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和统筹谋划能力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务实;处事比较稳重,相融性好;自身要求比较严格。付正中同志政治立场坚定;长期从事立法工作,具有较强的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勤勉敬业,担当精神较强;为人朴实,处事稳妥,群众基础较好;自身要求比较严格。根据相关规定,他们都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分别为:余大桥96分、付正中96分。提请任命余大桥、付正中同志为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是根据工作需要而提出的;提请免去陈国荣同志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是因其达到任职年龄界限而提出;提请免去邵俊同志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是因工作变动而提出;提请免去滕鑫曜同志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是因到龄退休而提出;提请免去熊寿春同志的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秘书长职务、张明新同志的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均因工作变动而提出。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四、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陈华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职的陈华等2名同志,符合法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政治素质好,熟悉法律和审判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完成任务较好,未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陈华同志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为94分。提请免职的向泽平等3名同志,有2人到龄退休,1人申请提前退休。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对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刘俊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审查

委员会审查认为,提请任职的刘俊等16名同志,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政治素质好,熟悉法律和检察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完成任务较好,未发现有不廉洁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他们都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分别为:刘俊93分、王平93分、邱兴兵93分、徐洪斌94分、余铨93分、蒋建宇92分、李岚94分、董丽91分、周文涛91分、肖慧娟92分、刘洋92分、周蕾92分、李伯然87分、张言波87分、赵茜86分、刘宏87分。提请免去艾水军等2名同志的职务是因到龄退休。以上同志的任职和免职提名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