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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年11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省检察院共承办代表建议7件(其中主办1件,协助其他单位会办6件),内容涉及司法办案、诉讼监督、司法改革等多个方面,充分体现出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位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下,我院依法办结全部建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收到周仁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大打击网络非法集资和高利贷力度”的建议后,省检察院迅速组织相关内设机构认真研究,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并答复周仁代表。具体落实措施如下: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我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严重影响国家金融秩序、影响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非法集资和涉高利贷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快捕快诉,加大惩处力度。今年以来,共起诉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108件241人。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将追赃挽损工作提升到与办案同等重要的地位,充分利用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人损失。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针对非法集资和涉高利贷犯罪案件取证难、认定难、处置难等问题,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及时处理案件管辖问题,着力解决侦查、起诉、审判环节在犯罪事实和犯罪性质认定上的分歧,确保案件顺利办理。今年以来,我院2次派员参加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案件协调会,4次对相关案件书面回复,积极履行成员单位职责。
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加强对全省检察机关办理非法集资和涉高利贷犯罪案件的指导,确保打得快、打得狠、打得准。加强对“e租宝”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的跟踪督办,确保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组织全省业务培训、编发检察情况反映、编发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类案指导,既提高诉讼效率,又保障办案质量。
四是注重释法说理。全省检察机关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对于非法集资和涉高利贷犯罪导致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第一时间接待来访群众,耐心细致进行释法说理工作,面对面交流安抚受害群众情绪,确保矛盾不升级、不上交。充分利用庭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发表公诉意见书时,结合具体案情对非法集资和涉高利贷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进行揭露。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和涉高利贷犯罪预防宣传活动”,着重宣传非法集资和涉高利贷犯罪的基本特质、常见手段、防范措施等,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此外, 作为会办单位,我们积极配合主办单位规范高效的办理了徐建代表“关于在法检系统内合理增加或调配中央政法编制数量”的建议、杨百昌代表“关于从法律上支持民营企业反腐倡廉维护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夏明权代表“关于省法院、省检察院积极协调省委组织部切实解决法院、检察院进人难”的建议、邓家贵代表“关于湖北省司法机关通过办理重点商业秘密案件、鼓励企业研发自有知识产权、增进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建议、曹亦农代表“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相关制度,减轻诉讼当事人诉累”的建议、刘宇飞代表“关于防范和化解处置非法集资”的建议。今年所有建议的办理结果,均获得人大代表的认可。
二、办理代表建议的主要做法
我们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作为倾听人民呼声、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认真对待代表提出的每一条建议,通过有力的措施推动办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强化部署,促进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省检察院党组对代表建议高度重视,反复强调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就落实办理责任,提高办理质量作出明确部署。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今年1月22日,省“两会”刚结束,省检察院即召开党组会,听取省院机关31个列席小组收集的代表建议汇总情况,专题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明确要求全省各级院、省院各内设机构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组织领导到位。2月23日,全省建议提案交办会次日,省检察院又专门召开本系统的建议提案交办会,对2017年的建议提案进行分办,形成了院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抓、归口部门组织协调、承办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过程管理到位。年初抓部署,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办理期限。年中抓督办,通过书面督办、电话督办、实地督办等形式,及时督办工作进度,加强全过程管理。年底抓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以此倒逼办理工作把好规范关、期限关、质量关,保证办理效果。
(二)完善机制,保障办理工作规范有序。着力优化办理流程,严格办理要求,健全办理机制,促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细化落实衔接机制。认真贯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与省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的办法》,严格落实衔接办法实施细则,使办理流程更加规范,衔接更加顺畅。二是健全建议办理机制。认真执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配套设计《办理工作流程图》和《答复意见样稿》,明确建议办理工作流程、方法、格式等具体要求。在办理过程中落实审查把关要求,承办部门负责人作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答复意见中法律政策的把握、答复内容和逻辑条理等全面审核,并报请分管院领导审批。三是完善联络沟通机制。在坚持走访、座谈、调研等传统沟通方式的同时,运用代表委员联络平台、湖北检察手机报、微信服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搭建全天候、全方位的交流互动平台,保持与人大代表零距离、点对点、全过程的沟通,确保办理工作始终与代表关切同频共振。省检察院全年围绕代表建议开展征求意见会、交叉视察、法治进校园推进会、“公众开放日”等各种形式的联络活动18场,发送工作动态20期,通过多种方式主动汇报办理工作进展,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
(三)改进方法,提升办理工作整体效能。针对以往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信息录入不够全面、分析整理不够及时、答复意见不够精准等问题,今年1月,省检察院自主研发“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分析系统”,探索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理模式。一是在打造平台上下功夫。在总结分析历年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研论证办理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功能需求和运行模式。结合工作实际,依托检察内网开发大数据分析系统,将湖北团108名全国人大代表、717名省人大代表近3年来关于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电子档案。二是在分析整理上下功夫。省“两会”结束后,通过大数据分析系统批量录入各旁听小组收集的6大类共430条意见建议,并开展深度分析,以图文并茂、数据对比、特点分析的方式形成分析报告,为检察决策和业务工作提出参考建议。在省建议提案交办会后,又及时对省检察院承办的7件代表建议进行数据分析,深入了解建议提出的背景和目的,弄清相关代表长期关注的问题和近期急需解决的问题,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方案。三是在分流督办上下功夫。在快速分析整理的基础上,通过“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分析系统”将建议迅速分流到相关承办检察院和内设机构。省院运用大数据分析系统重点对答复时间、内容、格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网上督办,确保办结率和满意率实现100%。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司法公信力,事关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今年,虽然我们在办理工作中探索了一些新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办理力度和效果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办理代表建议为载体,积极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途径,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