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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8-04-09 08:24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7年11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龙正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一、近年来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湖北省财政厅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下,以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在财政部组织的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湖北省连续四年荣获全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等奖。

(一)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2013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从政府层面统筹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省财政厅先后制定了《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近20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与业务规范,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一是实现绩效目标管理的全覆盖。2013年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直部门预算项目和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2016年实现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二是强化绩效目标刚性约束。建立了人大、政协及行业专家共同参与的专家审核机制,试编三年滚动绩效目标,把新增项目的绩效目标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三是不断完善绩效目标体系。从2015年起,推动省直部门完善本部门单位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并通过绩效评价不断完善目标体系,绩效目标体系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不断提高。

(三)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监控

一是不断扩大预算绩效监控范围。从2014年起,省财政厅将纳入竞争性分配的财政专项资金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要求省直部门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逐月向省财政厅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绩效监控。2017年,实现了省直部门绩效监控全覆盖。二是充分发挥国库支付系统动态监控功能,每季度对省直部门和各市县财政支出进度进行通报,保障预算执行规范和财政资金安全。

(四)扎实推进多层级的预算绩效评价

一是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2012年至2017年,省直部门共对2007个项目、936亿元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省财政厅组织对174个重点项目、405亿元资金开展了财政重点评价。二是不断拓展绩效评价的深度。积极开展市县财政管理综合评价、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支出政策评价以及省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多种形式绩效评价。三是积极推进财政再评价工作。2017年,省财政厅随机抽取20%的省直部门,对其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再评价,对评价结果偏离度较大的部门和中介机构进行通报,督促部门和中介机构提高绩效自评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四是狠抓绩效评价质量提升。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湖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考核标准》等业务规范,加强绩效评价质量控制,组织专家对部门绩效报告质量进行评审,确保绩效评价过程规范、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五)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机制

一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向人大报告制度。2016年12月,省财政厅选取5个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主动报送省人大预工委。2017年7月,省财政厅选择了5个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首次作为省级决算审查参阅资料报送省人大常委会。二是规范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建立了财政部门向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向项目单位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整改落到实处。三是完善绩效信息公开制度,推动预算部门扩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范围。2016年,共有117个省直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价信息;2017年,省财政厅首次在财政门户网站集中发布了所有省直部门400多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公开信息,提高社会公众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关注度。四是建立绩效管理考核激励机制。从2014年起,省政府将省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批准设立2亿元的预算绩效管理激励资金,对省直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和资金激励。

(六)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了绩效管理监督指导库、专家库和中介机构信息库三个智库,广泛吸纳各方专家和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开展多层次的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工作,对省直部门、市县财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骨干以及相关专家和中介机构等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业务培训,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提高管理水平。三是积极推进改革宣传。定期编印《湖北财政信息——预算绩效管理专辑》,上报财政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等领导机关参阅。广泛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湖北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仅2017年就在《中国财经报》等中央媒体发布相关报道6篇。

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成效

一是预算绩效理念初步树立。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对预算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地区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绩效管理的范围,统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正在形成,效益意识、责任意识、自我约束意识和结果导向意识开始形成,争规模、争基数的内在冲动得到控制,一些部门单位出现了年度预算总规模下降的趋势。社会公众和相关社会组织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参与度和认可度日益提高。

二是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在财政资金分配环节,越来越多的资金引入了绩效考核、竞争性分配等工作机制,绩效目标成为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绩效评价结果成为项目存续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覆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之间、预算部门内部、财政部门内部的预算绩效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的合力正在形成。

三是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提高。针对部分专项由于资金分散、“撒胡椒面”等原因导致的绩效不高问题,大力推进专项资金整合。针对部分专项由于项目设置不科学、管理方式不完善等原因导致的绩效不高问题,采取取消支出项目、调整支出方向、优化使用方式等措施予以解决。针对部分专项整体绩效较好、但少数项目单位绩效不佳的问题,建立奖优惩劣的工作机制,对绩效不佳的项目单位采取停拨资金、收回资金、取消以后年度申报资格等惩戒措施,同时对绩效突出的项目单位给予适当奖励。通过上述机制,促进财政资金从低效领域向高效领域、从低效方式向高效方式转变,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刀刃”上,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重大而深远的系统性改革,绝非朝夕之功。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客观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预算部门的绩效理念仍需加强。预算部门长期形成的“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观念仍未根除,一些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甚至应付了事。

二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工作仍然有待加强。受多种条件限制,统一、客观、权威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的质量均有待提高。

三是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不够充分。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与预算编制、项目立项的衔接还不够好,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结合有待加强,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两张皮”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大举措,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现代财政管理的根本要求,对我省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财政部以及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具体而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一是继续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管理,紧密结合部门职责及中期规划编制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的科学性。二是加强财政重点支出、重大专项和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审核管理,促进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三是探索绩效目标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先整体目标、后项目目标,先共性项目、后个性项目,先绩效目标、后绩效指标”的思路,加快完善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

(二)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绩效运行监控机制,扩大绩效监控范围,实现对所有资金的动态监控。二是加强监控结果应用,对发现目标偏离的,及时采取纠偏和调整措施,防止财政资金浪费。

(三)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

一是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的资金范围,逐步实现对全口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全覆盖。二是建立健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财政政策绩效评价等多层次的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对不同性质的项目实行分类评价管理,突出管理重点。三是不断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和标准,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四)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的绩效导向

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扩大绩效考核法在财政资金分配中的适用范围,通过绩效评价完善预算项目动态调整与退出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信息向本级人大和政府报告制度,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三是进一步推动预算部门扩大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范围,实现从晒“对账单”到晒“成绩单”的转变。四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较好的地区和部门给予激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实施问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