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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8-04-10 02:5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7年11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李昌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会议报告全省住建领域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住建领域问题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不到位、垃圾处理厂二次污染及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不规范三大类。截至9月底,三类问题的整改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关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问题

2016年度审计查出保障性安居工程共4类282项问题,涉及资金4.85亿元。已整改到位196项,涉及资金4.03亿元,分别占比69.5%、83.08%;正在整改的问题86项,涉及资金8210.95万元,分别占比30.5%、16.92%。给予行政处分、诫勉谈话、约谈、批评教育处理70人,移送案件131起,移送人员539人。

1.2.21亿元安居工程资金筹集及管理不到位问题。涉及29个市县区。已整改到位资金1.86亿元,整改到位率84.36%。一是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足额安排或未及时拨付纳入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37亿元。共涉及14个市县区。已通过上缴财政、纳入专户管理等方式筹措整改到位资金1.1亿元,整改到位率80.29%。剩余0.27亿元,将依据工程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归还整改到位。二是未按规定将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上缴财政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506.06万元。涉及9个市县区。8市县已将5323.7万元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专户管理,整改到位率96.69%。剩余182.36万元资金,将依据工程进度年底前逐步拨付整改到位。三是违规征收安居工程项目应减免税费2846.22万元。涉及6个市县区。5个市县区已退还建设单位违规收取税费2267.9万元,整改到位率79.68%。其余578.32万元正在协调整改中,计划年底前整改到位。

2.违规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46亿元问题。涉及24个市县区。已整改到位资金2.04亿元,整改到位率82.74%。一是少数地方违规申报非棚改项目、报多建少,骗取财政专项资金672.74万元。涉及4个市县。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违规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4亿元。涉及20个市县区。有12个市县整改到位资金1.97亿元,整改到位率82.26%。其余8个市县区4250.14万元正在加紧追缴中,计划年底前整改到位。

3.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不够规范,违规领取补助补贴资金1813.65万元。涉及69个市县区6089户居民,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2651套。已整改3302户,清退违规享受保障房1796套,追缴违规领取的补贴1308.18万元,整改到位率72.13%。其他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问题,正在整改中,计划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4.招投标程序落实不严格。涉及17个市县区2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9个,整改到位率86.36%。尚未整改到位的3个项目问题,计划于年底前整改到位。

(二)关于垃圾处理厂未正常运行或直接填埋造成二次污染问题。共查出垃圾处理厂未正常运行或直接填埋造成二次污染257个(处),涉及武汉市、咸宁市、随州市本级以及26个县(市、区)。已整改到位垃圾处理厂和填埋场236个(处),整改到位率91.83%。尚有21个(处)正在整改中,计划年底前整改到位。

(三)关于部门预算问题。涉及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全面,预算执行不够到位,账务处理等9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到位率100%。

二、整改措施

(一)成立专班,开展专项整治。省住建厅迅速行动,及时召开厅长办公会,由厅长牵头,分管厅长具体负责,分别成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垃圾处理、部门预算执行三个督查整改专班,分头负责督促指导问题所在县市、单位逐项落实整改。

(二)上下联动,形成整改合力。对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乡垃圾处理,省住建厅逐项清理审计发现问题,起草整改方案,召集各市州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座谈会,并征求省发改、财政等部门意见,印发了整改方案和督办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形成省、市、县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整改强大合力。

(三)突出重点,力求整改实效。实行销号管理,对问题逐项登记,整改销号,做到问题清、责任清。加强问题资金追缴和调整工作,追缴回的资金科目不变,用途不变,管理方式不变;严肃追究违纪违法人员,按照财经纪律和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会同省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全省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计划》,制定《省住建厅后勤中心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湖北省建筑节能科技中心财务管理细则》等7项内部制度。

三、下一步打算

审计指出的问题,充分暴露出我厅在行业管理中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指导监督不力的问题,也暴露出我厅部分单位财经纪律意识不够强,财经政策执行不到位,内控机制体系还不健全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打基础、管长远、建机制、可持续,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一)加强督办检查。一是强化督办整改落实,确保未整改到位问题,年底前必须整改到位。二是强化住房保障驻点巡查员制度,将棚改和公租房工作纳入省政府督查内容,进行重点督办。委托第三方对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绩效评估。三是加强对厅直单位的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遵守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规定。

(二)加强地方立法和制度建设。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年内出台,尽快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地方立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推进单位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制度建设,确保预算管理全过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加强追责问效。对屡审屡犯、性质严重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提请相关部门进一步严查追责。对政策措施不到位、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果较为严重的,严肃进行约谈问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汇总)

2.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明细)

3.垃圾处理厂未正常运行或直接填埋造成二次污染问题整改清单

4.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