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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8-04-10 06:18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7年11月)

共享发展是“五大发展理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指导我国进入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思想。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省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共享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

(一)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湖北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明确了政府主导、加大投入、改革创新、强薄补短的指导思想,推动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八大领域增加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确定了81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及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到“十三五”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更加完善,体制机制将更加健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将得到有效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目标将基本实现。

(二)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山区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省部际协调会议制度。实行省领导联系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工作制度,推进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持续实施“616”对口支援工程,开展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统筹各方力量,加大对口帮扶力度。今年将四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参照执行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地区和一类革命老区的48个县市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

(三)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现代化。制定出台《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制定了加快缩小全省县域内城乡间、学校间教育差距的具体措施。全面启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抓紧出台我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共投入51.17亿元,有效保障义务教育正常运转;投入25.74亿元,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投入2.7亿元,推进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投入2.38亿元,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高中改造工程;投入20.3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39.25万人次,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以医院为单位全覆盖。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国家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达到10个。巩固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启动全省新一轮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完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工作。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药品价格虚高,门诊次均费用、住院人均费用、药占比等控费指标全面下降。改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探索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的支撑体系,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强化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建设,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开展首批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稳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127家乡镇卫生院获得国家“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称号,处于全国前列。

(五)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和质量。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均养老金增加到2616元。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3585万人,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完成年度扩面任务的102.7%、99.6%、99.9%。全面启动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目前我省所有统筹地区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覆盖了所有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六)实施人口发展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组织编制《湖北省人口发展规划(2017—2030年)》,按照创新人口发展与管理模式,加强人口监测,调控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积极探索新型养老模式,促进妇女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共享发展的重点任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七)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定《全省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积极推进实施基层“四馆三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大力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今年以来,共举办“长江图书节”活动2600多场,“文化力量 民间精彩”群众广场舞展演观众达到300多万人次,全省专业艺术院团开展各类下乡演出活动9000多场,服务农村群众1000多万人次。

(八)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将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纳入对市州党政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完成住房保障年度任务。多措并举加强公租房管理,降低准入门槛,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今年共争取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2699万元,对80100户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实施改造,可解决约20万人住房安全问题。截至今年10月,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74298户,竣工51061户,计划今年年底全部开工,2018年6月底全部竣工。

(九)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郧十、建恩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6204公里,国省道二级以上公路里程达到2.7万公里,实现100%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武九铁路、汉孝城际等铁路建成通车,全省铁路通车里程达到4060公里。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营运里程达到181公里,基本形成了覆盖武汉三镇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市民地铁出行已占公共交通出行量的33%。

二、加大脱贫攻坚力度

(一)完善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机遇来抓。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出台《湖北省脱贫攻坚规划》和4个片区实施规划,制定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生态扶贫、光伏扶贫、保障兜底等特惠政策,统筹配置各类资源,市县乡村四级同步制订精准扶贫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层层落实攻坚任务。

(二)大力实施“五个一批”工程。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大力推广“政府+银行+保险+市场主体+农户”的“五位一体”产业扶贫模式。总结推广特色种养加、光伏扶贫、“互联网+”、乡村旅游、主体带动、入股分红、资产收益、金融保险等37个产业扶贫典型范例。深入推进扶贫搬迁。截至目前,全省已搬迁12.61万户、34.86万人;2017年计划建设的4488个安置点已全面开工。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全省71个县(市、区)建立了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制度,30个县扩大了省定门诊报销病种,47个县提高了门诊大病报销年度封顶限额。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出台贫困户子女从幼儿园到研究生的教育扶贫资助政策,优质高中、省属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计划向贫困户子女倾斜,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深入推进兜底保障。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超同年扶贫标准,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4646元/人·年,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8750元/人·年、8377元/人·年。

(三)强化扶贫考核督查。研究制定《关于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健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评体系的实施意见》,将脱贫攻坚专项考核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评体系。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成17个督查组开展脱贫专项督查。坚持问题导向,以“清零销号”为目标,组织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结转结存问题、驻村帮扶问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等专项整治,狠抓中央扶贫考核问题整改,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地生根。

三、大力实施就业创业战略

完善支持就业创业政策,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创业补贴的扶持对象由毕业3年内拓展到毕业5年内;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托底机制,对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补。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8.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为30.9万人提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发放就业创业培训补贴1.01亿元,帮助22.69万人实现就业;返乡创业5万人,创办企业3909家,带动15.11万人就业;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安排3000万元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709个;加大对困难就业人员就业援助力度,帮助19453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为13.9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待遇6.29亿元,集中曝光89起欠薪典型案件,立案调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41件。

四、强化帮扶困难群体工作力度

组织实施关爱留守妇女儿童、女童安全自护教育、农村老年妇女帮扶、0~3岁儿童早期发展、恒爱行动、点亮心愿等公益项目,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权益。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指导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为老年人发放现金、代金券等方式,优先将城镇低收入家庭、农村低保对象中高龄和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老年人纳入补贴范围。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督导各地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由重点救助对象拓展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实现困难对象全覆盖。分类分档制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今年1月至9月,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27.4万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2.84亿元,平均救助达到1038元。量化调整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37万人,农村五保对象24.7万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组织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湖北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等制度,建立长江经济带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开展优良湖泊保护试点和国家级、省级生态县(乡村)创建工作,对全省137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专项督查,对长江干流及其主要一级支流的水质、各市州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力度明显增强,179个主要河流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比例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17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累计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5%,国家考核的13个市州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增长6.3个百分点。有序推进神农架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各项工作。

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学校、村居、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普法活动3200余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全省共建法治文化广场690个、法治文化长廊2059个,建成一批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示范阵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法律服务“直通车”制度,为156家大型企业和56家中小企业提供定向法律服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限高、促中、提低”的原则,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审慎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今年前三季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分别增长8.5%和8.6%,高于同期经济增速。

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保持经济平稳发展。今年以来,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优化、动能转换、质效提升,“稳、进、好”的格局进一步巩固,符合经济新常态的大逻辑、符合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前三季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出口总额同比分别增长7.8%、12%、7.9%、11.8%、21.8%,分别高于全国0.9、4.5、1.2、1.4和9.4个百分点,均保持在合理区间。

(二)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有效去产能,查处“地条钢”企业15家,关闭退出煤矿11处,压减水泥熟料产能105万吨、平板玻璃产能160万重量箱。因城施策去库存,全省商品住房库存平均消化周期6.2个月,比2016年底下降2.3个月。积极稳妥去杠杆,全省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总额较去年同期上升57.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较去年同期下降0.3个百分点。综合施策降成本,继续落实降成本“32条”,预计全年可为企业降低成本1100亿元左右。精准加力补短板,出台《湖北省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水利基础设施、电信、卫生、文化体育投资增速分别达到37.7%、29.4%、22.2%和42.3%。

(三)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2016年以来,共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等事项205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08项;所有行政权力实现“一张清单公开”,在线审核项目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办结”;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今年年底前将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省直部门和试点地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制定《湖北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方案》,聚焦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关键环节,推动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印发《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化国企国资和重点行业改革,出台《省出资企业改制实施办法》,省出资企业二三级企业股权多元化的改制面接近60%,省出资企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分离移交进度均达到80%左右。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关于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暂行办法》,制定《湖北省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细则》,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由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向全省推广。探索推进省市县科技资源配置联动试点,制定联动工作方案。完成武汉、襄阳、宜昌三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验收工作,积极支持荆门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

(五)积极推进对外开放。加快推进“一带一路”重点项目,今年1月至9月,全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81.3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4.1亿美元。推动外贸快速发展,加快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今年1月至9月,我省实现进出口总值2286.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5%。改善营商环境吸引外资,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湖北自贸区建设,向自贸区下放(委托)事项61项。截至9月,湖北自贸区三大片区累计新设立企业已达6156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46家;今年1月至9月,全省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5.5亿美元,同比增长9.7%。

虽然我省共享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存在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突出表现在: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艰巨,城乡区域间资源配置不合理,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民生保障和改善任务依然艰巨,不同群体收入差距较大,生态保护基础薄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待健全。

共享发展是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事关湖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荆楚人民幸福安康。省人民政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政府主责、兜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引导预期的原则,以经济发展为依托,以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为原则,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方向,持续推进共享发展,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