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第07号 >> 文章详情

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8-04-10 06:19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7年11月27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曹广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是国家赋予湖北的重大使命,是我们必须承担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今年1月正式实施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各地、各部门攻坚克难、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受晓东省长委托,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围绕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长江大保护工作,超良书记、晓东省长多次批示、调研、督办,强调绝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GDP,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清水北送”。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多次召开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专题座谈会、专题协商会。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省直部门积极参与,各级党委、政府将长江大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二)围绕建立规划体系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率先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中编制实施《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长江经济带的生态安全屏障、文化创新高地、绿色发展增长极的目标。同时,配套编制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立体交通、现代产业、绿色宜居城镇和文化建设等5个专项规划,已通过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发布实施。推动实施“三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全省宜林荒山全绿化、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

(三)围绕完善体制机制抓落实。《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正式出台,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已经建立。实施《湖北省长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和《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考核不合格的地方进行通报、约谈、限批,督促并激励地方政府改善空气、水环境质量。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体系初步构建。积极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改革方案已获国家批复,即将组织实施。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离任审计、生态补偿、环保督察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损害生态环境终生追责制。

(四)围绕加大生态环保投入抓落实。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展融资融智合作,共同编制了《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融资规划》,初步建立了总投资1.14万亿元的项目库。成立长江大保护投融资平台,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已核准基金26支,规模超1000亿元,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长江经济带国家储备林、武汉市青山北湖生态试验区水生态综合治理、襄阳市汉江水环境保护建设、鄂州市滨江防洪生态综合整治、天马微电子第六代高清显示屏生产线等首批32个项目已获得1208亿元授信支持。开展PPP项目落地年专项活动,上半年全省累计落地PPP项目投资总额居全国第3位。

(五)围绕长江大保护抓落实。制定实施《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编制完成《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已经优化确定,制定了重点生态功能区第一批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全省沿长江、汉江、清江1公里范围内不再布局重化工及造纸项目,超过1公里的沿江在建项目暂停建设,重新论证或限期整改。强力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对全省658家化工企业和53个化工园区进行排查整治;取缔长江干线非法码头367个,规范提升207个;取缔饮用水水源地等各类保护区内码头128个,查处36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问题6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核查入河排污口1235个;全省133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01家;全省畜禽禁养区内已关闭和搬迁畜禽养殖场4574个;全省投肥(粪)养殖和珍珠养殖已全部取缔,已拆除围栏围网养殖118万亩,占总任务96.7%。

(六)围绕产业转型绿色发展抓落实。以培育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新动能为导向,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针对我省传统产业比重偏大的实际,始终把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淘汰和化解过剩产能作为工作重点,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行动,扎实推进“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切实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前三季度,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7.1%。实施“产业护江与绿色引擎工程”,加快推进国家存储器基地、华星光电等一大批重大工程建设,小米、京东方等一批科技型企业签约落户。我省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达到21家,碳排放权交易量、交易额均居全国第一,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落户湖北。

(七)围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抓落实。超良书记、晓东省长亲自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到地方进行调研督办,并在全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作了重要讲话。9月以来,为加快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省政府专门成立了整改攻坚指挥部,坚持“精准交办、细化责任、属地负责、限期交账”,采取日调度、周通报、月交账。截至目前,已于9月15日、10月13日、11月15日召开三次交账会,全省84个整改任务中,2017年应完成的56个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23个,其他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移交我省的18个案件审理工作已经结束,不久后将向社会公开,这次问责力度之大、范围之广、人数之多,在我省史无前例。

通过全省共同努力,今年1至10月,全省17个重点城市PM10、PM2.5累计浓度均值分别为72μg/m3、44μg/m3,同比分别下降10.0%、12.0%,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8%,同比增加6.2个百分点。全省114个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为98个(年度目标94个),占比86.0%,较去年同期增加8个;水质为劣Ⅴ类断面为6个(年度控制目标为9个),占比5.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工作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对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仍然任重道远。

(一)少数地方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对长江大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自觉性不强,存在从上到下压力递减、认识递减的问题。有的地方推动长江大保护的主动性和紧迫感不足,在推进“共抓大保护”的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对人大执法检查重视不够。有的地方把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当做“单项选择题”,陷入被动保护的境地。

(二)长江大保护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存在工作不平衡、水质不稳定问题,部分支流污染较重。部分断面虽然达标,但水质波动明显,风险较大。部分地区城区生活污水直排、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滞后。沿江部分重化工企业存在环境违规问题。流域环境综合管理薄弱,在保障生态流量、增加环境容量、加强水生态保护方面存在差距。农村面源污染量大面广,畜禽水产污染防治工作进度不一。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不足,湖泊非法养殖污染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产业结构调整压力较大。我省重化工业比重偏高,节能减排任务较重。部分支柱产业处于价值链中低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除少数中心城市外,大部分地区仍以要素投入和投资驱动为主。产学研一体化机制不畅,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较低,内生增长动力尚未完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现代服务业特别是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

(四)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以市场为导向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排污权交易、第三方监管、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等有待深化。生态调度补偿和利益协调机制有待完善。环保投资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单一,投资渠道狭窄,环保资金投入仍然不足。

此外,由于历史及现实原因,长江流域整体性保护不足,污染物排放量大,防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环境安全仍然不可掉以轻心,生态环境质量离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为此,我们将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充分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重大挑战,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更大力度抓好长江生态保护。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坚决守住生态底线。加快推进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一盘棋”大工作格局,将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有机结合,推动九大行动工程化、项目化。深入开展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沿江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长江岸线保护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确保检查对象全覆盖,专项整治见实效。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加快实施“三个三”重大生态工程,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大修复。坚决打赢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攻坚战,确保按期交账、全面交账,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更大力度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一手抓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一手抓新经济培育壮大,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把“三线一单”作为最严格的“刚性门槛”。推进城市融合发展,推动沿江城市协同发展,更深层次、更大范围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融合发展。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努力建成“两中心两枢纽一基地”,加快形成立足湖北、辐射中部、沟通各大重要经济区、联通国际的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新格局。

(三)更大力度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借力环保倒逼,促进深层次问题的解决,实现生态优美和经济发展“双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加强生态省建设体制机制集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生态产业市场,支持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加大对节能环保、循环经济、防治大气污染领域技术改造等方面的信贷支持。细化明确河流、湖泊河湖长制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生态理念和法治观念,构建生态保护共治格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决定》的颁布实施,为全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是全省各级政府职责所在,我们将再接再厉,把贯彻落实《决定》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发展的内在要求、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