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已于2017年10月27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报请批准。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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