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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孝感市城市绿化条例》修改建议的说明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3-11 09:16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8 年 1 月 18 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 月 17 日,本次常委会会议对《孝感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批准该条例,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1 月18 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进行了审议,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一、在第七条第二款中增加规定,对投诉、举报城市绿化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保护和奖励。

二、在条例中增加规定,进一步规范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城市绿地率的落实。

三、在条例中增加规定,用于绿化的树种应当与本地的气候条件相适宜,配套绿化建设项目应当与交通设施相协调。

以上修改建议和其他文字修改建议将批复孝感市人大常委会,由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条例作相应修改后公布施行。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