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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2017 年 12 月 14 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五十九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副省长周先旺同志代表省政府所作的《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按照监督法和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期,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12 月 14 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九次会议,对这个报告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绿色宜居示范乡村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建设、民营制造业补短板工作均按计划有序推进。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并建议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同时,针对报告反映的问题,委员会提出,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各级政府和部门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定位、新要求,准确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和使命感。二要继续深化产权保护、国企国资、行政审批等关键领域改革,创新和完善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高整个供给体系质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显著增强我省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三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抓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促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