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第01号 >> 文章详情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8 年 1 月 17 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盛国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鄂部队 18 个选举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和《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工作的决定》,选举产生了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727 名。
1 月 15 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当选代表的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认为,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其中,由咸宁市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张昌尔,因工作调整已调离湖北,不需对其代表资格进行确认,其余 726 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确认并予以公告。
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各选举单位高度重视选举工作, 在省委的领导下,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注重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注重优化代表结构。17 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鄂部队分别召开了军人代表大会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选举单位在选举过程中所有的工作环节、选举程序和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差额比例均符合法律规定。
在选举产生的 726 名代表中, 一线工人农民代表 108 名(其中农民工代表5名),占 14.86%; 专业技术人员 代表153名 , 占21.07%;妇女代表 210 名,占 28.93%;少数民族代表 70 名,占 9.64%;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107 名,占 14.74%;党政领导干部代表 277 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选举产生党政领导干部代表 152 名,占 26.71%);归侨代表 6 名;连任代表 210 名。选出的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体现了广泛性和代表性,总体符合省委确定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结构比例要求。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