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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
——2018年3月28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王润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草案)》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起草思路及过程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研究室于2017年11月至今,起草并修改完善2018年度常委会工作要点。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力求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体现中央和省委对民主法治建设和“两个机关”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人大工作的特点。工作要点中的具体项目来源于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监督工作计划。起草修改过程中,分别征求了省人大各专(工)委、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秘书长办公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分别讨论了工作要点,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最近,研究室又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对工作要点进行了修改完善,提请3月22日召开的主任会议进行了审议,主任会议同意将工作要点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稿分为九个部分,共23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新时代人大工作。工作要点稿提出,省人大常委会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十九大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二)把学习宣传实施宪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工作要点稿提出,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带头学习宣传宪法,带头信仰尊崇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在我省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三)关于立法工作。工作要点稿提出,认真贯彻执行党领导立法工作制度,发挥党组对立法工作的把关定向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研究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加强设区的市州法规审批工作。
(四)关于监督工作。工作要点稿提出,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法律法规实施与立法工作并重,进一步推进法律法规实施。落实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人大信访工作。
(五)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任免工作。工作要点稿提出,认真贯彻省委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文件和有关地方性法规,适时作出关于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等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确保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
(六)关于代表工作。工作要点稿提出,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落实关于完善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制定培训计划,年内实现省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全覆盖。组织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完善湖北省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完善代表议案审议机制和建议办理机制,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
(七)关于自身建设。工作要点稿提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更好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三支队伍”建设。加强专家库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供智力支撑。全面提升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已经在2017年12月28日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9次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其中立法计划已报请省委审定,“两个计划”作为常委会工作要点的附件一并印发,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工作要点草案时参考。
以上说明连同工作要点草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