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月29日上午,本次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委员们赞成批准该决定。同日,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结合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情况,再次对该决定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 该决定对“放牧、采药”两项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与上位法保持了一致,切实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有利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予以批准。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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