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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对《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3-1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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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交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按照监督法及省实 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3月19日,省十三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核意见。
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研究办理工作,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的问题,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办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委员会同意该报告,建议主任会议决定印发常委会会议。
委员会建议,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职能的新定位,正确处理好检察改革的衔接问题。要进一步明确检察人员职责权限,全面推 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进一步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增强传播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 督权,有力提升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 云计算、人工智能为检察工作提速增效,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融合。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的建设,强化对检察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着力提高检察队伍的能力和素质, 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 清正廉洁的检察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