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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9-03-14 05:04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林业厅

(2018年3月23日)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以《条例》贯彻实施为重要抓手,加强宣传普及,层层压实责任,有力地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成效明显,社会反响较好。

一、加大《条例》宣传,依法防治意识增强

一是在湖北日报专版刊载了《条例》原文,省人大法治委员会、省林业厅主要负责人分别发表署名文章,对《条例》进行解读。二是省林业厅专门发文安排部署《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利用各种会议、检查督办等方式宣讲《条例》精神;多次组织专题培训,共培训人员3800余人次;编印下发《条例》单行本2万余册。三是各地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标语,专题展板等形式,深入开展了宣传报道。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关注支持度不断提高,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不断增强。

二、推进责任落实,政府主导格局形成

一是强化防治组织领导。各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机构和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提档升级,由林业部门提升到政府层级,部分市县政府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指挥长,防治工作政府主导格局全面形成。二是落实“双线”责任制度。17个市、州政府和林业部门“双线”签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层层压实防治责任。三是完善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林业“四项工作”考核的通知》,明确将防治工作纳入到市、州政府常态化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2017年底,全省首次开展了检查考核,有力促进了各地防治工作,考核“指挥棒”效应初显。四是增加防治投入。省级财政新增2018年防治预算资金500万元,年度投入达到了1900万元;2017年市县投入共计9996万元,其中黄陂区、当阳市、夷陵区、罗田县投入均在800万元以上。五是加强机构建设。“湖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更名为“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职能职责得到加强;孝南区等地成立了专门的防治机构;当阳市等地防治机构性质由公益二类上升到公益一类。

三、完善防治机制,社会防治合力增强

一是深入推进防治部门间协作,与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订了《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备忘录》,与省气象局签订了《气象服务协议》。二是相继建立了鄂豫、湘鄂、鄂渝川陕联防联治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毗邻地区和插花地带无人管、防效差的问题。三是启动了政府购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化防治力量积极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应急防治组织达到31家,其中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5家,全省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防治格局初步形成。

四、规范检疫执法,疫情风险管控有效

一是检疫行政审批事项下放1项(即“省际间流通检疫”),取消1项(即“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的科学研究”),将检疫执法重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二是启用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检疫全过程网上审批和监管。三是对33家松材线虫病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其中注销11家。四是推行使用松木或木质包装材料的报备制度,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五是深入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全省依法查处无检疫证书违规调运案件20余起。

五、突出重点措施,防治成效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监测预报。全面完成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全省共查明主要林业有害生物1981种,初步建立了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数据库;重新调整了36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布局,不断优化监测体系;购置无人航空器72台,加快建立地面与空中相结合的立体监测平台。二是加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松材线虫病免疫注射和传播媒介昆虫松墨天牛引诱技术等得到广泛应用,大幅减少了病死树数量;低毒低残留林用农药使用比例逐年提高,绿色防治进程不断深入。三是加强重点疫情治理。先后制订出台防治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安排防治工作,不断压缩根治疫情,实现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可防可控。2017年恩施市、赤壁市、黄陂区、长阳县4个疫区实现基本无疫情,猇亭区、点军区2个疫区得到拔除。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条例》的宣传普及还要持续加强,少数干部群众对林业有害生物及《条例》了解不够,认识不高,在贯彻落实《条例》上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防治队伍建设滞后,通城县、鄂州市三个区无县级森防机构,五峰、广水、郧西等21个市县防治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三是防治能力建设不够,防治资金财政预算不足,大冶、竹溪、孝昌、团风等23个县市未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大部分县市森防检疫机构设施设备落后。四是《条例》相关配套管理办法进展较慢,亟须尽快制订出台。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一是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宣传。广泛利用会议、培训等形式,组织涉林干部职工学好用好《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不懈面向社会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知晓、关注、参与、监督、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工作氛围。

二是加快推进《条例》配套办法的出台。省林业厅已就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分级管理办法、因疫情处置对林业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补偿办法,完成了调研、起草和专家评估论证工作,近期将提交省政府法制办审议,力争省政府早日出台。

三是加大《条例》贯彻执行的督导力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事关全省生态安全,全省林业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条例》贯彻实施的督导力度,更好地推动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依法维护林业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