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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2017年上半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收到《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2017年上半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鄂常办函〔2017〕47号)后,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审议意见要求,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全力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农民增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努力培植农民收入新增长点,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一是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深入实施水稻产业提升计划,加快建设双低优质油菜保护区,启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启动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行动,构建良种推广新体系,在全省粮棉油主产县市建设80个省级核心新品种展示示范点(片),辐射带动新品种推广500万亩。继续调减低产低效棉田,推动经济作物提质增效。稳定生猪产能,大力发展“粮改饲”,扩大优质牧草种植,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快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模式。
二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出台《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提升行动。推进科惠网农业领域的科技资源数据加工中心建设,加快我省农业领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2017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8万亿元,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综合收入达到320亿元。
三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农村土地确权基本完成。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取得新进展,完成承包地流转1998万亩,通过土地流转和托管服务带动规模经营面积2790万亩。全面完成京山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新增5个国家级试点。建成市、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70个。
四是实施“三乡”工程促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双轮驱动、一体化发展。在全省实施“三乡”工程,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将城市新需求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形成“三农”发展新动能。武汉市先后出台了“黄金20条”“钻石10条”等一系列推进“市民下乡、村民进城”的支持政策,推动市民下乡共享村庄,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精准脱贫和村庄环境改善。
2017年,全省粮食总产量519.9亿斤,连续五年稳定在500亿斤以上。稻渔综合种养达到430万亩,“粮改饲”突破100万亩,全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较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二、聚焦新旧动能转换振兴实体经济
聚焦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坚持一手抓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一手抓新经济培育壮大,不断振兴实体经济。一是更大力度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15条”落地实施,加快推进“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制造业“双九双十”行动计划、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大力培育万亿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年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33.1%,较上年提高5.9个百分点。产业结构出现“三快一慢”的积极变化:服务业、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9.5%、14.9%、12.2%,分别快于GDP增速1.7、7.1、4.4个百分点;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慢于GDP增速4个百分点。
二是更大力度培育新动能。贯彻落实新经济发展“16条”,坚持将“双创”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深入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和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2017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金额1066亿元,研发经费支出额预计达到675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近5000家,电子商务交易额1.7万亿元,均居中部首位、全国前列。新增5家国家“双创”示范基地,首批14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启动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6%左右。以互联网为引领的新经济增势强劲,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保持20%左右的高速增长,斗鱼网络、奇米网络、斑马快跑等一批独角兽企业脱颖而出。旅游、文化、健康等服务消费快速发展。
三是更大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再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2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3项。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定省级41个部门随机抽查事项254项。全力推行“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一张网”初步建成并覆盖省直50个部门和6个试点市。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86.1万户,较2016年增长4.1%;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450万户,较2016年增长10.7%,其中企业类市场主体突破100万户。
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率达到5.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降至52.8%,低于全国2.9个百分点;国家存储器基地、航天产业基地、鄂州民用机场等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三、聚焦民生保障推进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支出用于民生的比重保持在75%左右。
一是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加大财政扶贫投入,2017年共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68.5亿元,同比增长16.9%。深入推进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健康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兜底保障等“六个一批”,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加快建设。全省共组建1.7万个工作队、派出9.4万名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实现了4821个贫困村帮扶全覆盖;37个贫困县224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建立了帮扶机制。91.7万人脱贫、1013个贫困村出列、3个贫困县“摘帽”的年度脱贫目标圆满完成,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计划13.47万户、37.22万人。
二是不断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全年新增城镇就业91.9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落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扎实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提前完成。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555元/人月和4646元/人年,分别增长24.1%和43.6%;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8750元/人年和8377元/人年,分别增长18%和15%。完成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41.17万套。
三是深入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启动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公办幼儿园245所。投入资金27.7亿元,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成国家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0个。全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启动,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指导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聚焦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体经济振兴、改革开放、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发展、文化软实力提升、民生保障等工作,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经济发展在质的提升中实现量的有效增长,加快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