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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2018年2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转交省政府研究办理。按照《监督法》有关规定,2018年2月26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红十字会代表省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委员会审议认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针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认真进行整改,狠抓审议意见的落实,积极推动《条例》深入贯彻实施。尤其是在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推进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普及;强化部门履职尽责,落实督办整改;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考核;推进工作机制建设,提升工作管理水平等方面下了功夫,取得了显著成绩,2017年捐献数量居全国第三,累计捐献总数居全国第二。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同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善事、好事、难事”,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重要性、渐进性、长期性,提高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协调各部门完善工作机构和配套政策,重点通过依法抓好武汉市、宜昌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带动全省县级以上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建立健全,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
三、要进一步加强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宣传。通过设立“捐献日”,开展“讲好器官捐献者的故事”等多渠道活动,促进社会民众形成对人体器官捐献的认知、认同。
四、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增加财政扶持力度,鼓励更多社会资金支持这项公益事业,加强对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的人道救助。
五、要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加强各部门的工作协作合力协作。要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工作的成功率。
六、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轨道上运行,促进其在阳光下健康发展。